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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三类站)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惠安县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三类站)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惠安县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三类站)工程 2.2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 2.3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77.8271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若有);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 / ; 2.7.2.设计单位: / ; 2.7.3.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达到招标文件所述内容及范围的,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1日-2017年9月27日上午8:30 -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到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从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惠安县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三类站)工程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壹万伍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9时 30分,提交地点为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联系人: 梁警官 电话: 135059720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邮编: 362000 电话:0595-22168126 传真:0595-22168126 联系人:小郭/小魏
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帐 号: 152690100100099391 t-kerning:1.0000pt;" >
帐 号: 152300100100453290
注:中标公告发布后的每周五为退还投标保证金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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