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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消防大队“红门影院”影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家用电器|设计监理
发布日期:

宁德市蕉城区消防大队“红门影院”影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蕉城区消防大队“红门影院”影厅装修工程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公安消防大队以会议纪要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参照《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文件规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490085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市蕉城区消防大队“红门影院”影厅装修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70%+地方信用评价分(含法人到场得分5分)×30%。投标人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为 建筑工程 类且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信用得分确定。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地方信用评价分按宁建筑〔2017〕33号文及宁建筑〔2017〕37号文规定查询计取。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      /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被邀请者,请于 2017 年 9月22日至2017年9月26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海滨一号5号楼2单元1007室)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仟元整(¥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海滨一号5号楼2单元1007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若为授权委托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7年9月26日17时30分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  ;

电话: 15060272539 ;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海滨一号5号楼2单元1007室;

电话:0593-2843636,

联系人:方先生。

 

监管部门:宁德市蕉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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