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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安砂镇玲珑村饮水管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安全防护|水利电力
发布日期:

安砂镇玲珑村饮水管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砂镇玲珑村饮水管道改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拔款+自筹 ,招标人为 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安砂镇玲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3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88578元;

2.5. 工期要求:20日历天完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

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本工程不适用)

 3.7.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11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时无需提供行贿犯罪记录函);

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34 条第 2 节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4.根据《三明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建筑〔2016〕218号)的要求,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永安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永安法院联合惩戒平台(http://lhcj.fjyafy.com/)以网络查询情况为准,招标人不接受有关书面结案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纸质招投标。                                   

4.2凡有意购买的投标单位,请于 2017 年9月13日至 2017 年 9月19日,每天 08 时 30 分至 12 时00 分, 15 时00 分至 18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永安市南翔路236号咏梅园旁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另外配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时间、方式:以相关规定及业主要求为准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仟元整人民币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09 月25日下午 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安市燕江东路1199号2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核查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2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资质证书除外)随时备查,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安市安砂镇玲珑村,邮编: 366000                                         

电话:13950945317          

联系人:巫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永安市燕江东路1199号2层  ,邮编: 366000 

电话:  0598-5111588 ,传真: /

联系人:  小罗

监督单位: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永安市监察局

地点: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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