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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琴亭校区校园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琴亭校区校园改造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五四北新店镇王厝路42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占地面积约28000㎡,其中琴亭校区宿舍、办公楼装修建筑面积1333.3㎡,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82345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琴亭校区宿舍、办公楼外墙修复;新建入口建筑、岗亭以及挡土墙,球场跑道塑胶、砼地面、不锈钢栏杆等土建、水电安装工程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为1823453元,发包价为164302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依据闽建筑函〔2017〕53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2)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11 日至2017年 9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室)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 9 月 25 日09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3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2017年 9月25日09:30点。 地点: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室开标厅 接收人: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应派专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亲自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现场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均不予接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均不予接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新店镇王厝路42号,邮编:350013; 电话:0591-83546627,传真:0591-83546627; 联系人:林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室,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975001172@qq.com 电话:0591-87679372、87679352,传真:0591-87610660 联系人:张金函。
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户名称: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 11713 01001 000 3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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