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校场路二期、功臣庙路二期、洪武大道两侧环境治理(绿道)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凤阳县校场路二期、功臣庙路二期、洪武大道两侧环境治理(绿道)施工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实施地点:安徽省凤阳县2.2 建设规模:一标段:洪武大道两侧环境治理(绿道)施工分为东西两幅,东幅全长1088.277米,西幅全长1085.479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计算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洪武路南起前门路,经顺城西路、永乐路、云霁街至东长安街。洪武路东西幅道路红线宽均为15.5米,其中机非混行车道宽10.5米,人行道5米。投资额约为2500万元。二标段:校场路二期位于凤阳县老城区,是规划中一条南北向的城市次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5米,北起朝阳路,南至合蚌路,道路全长636.536米。功臣庙路二期位于凤阳县新城区,是规划中一条南北向的城市次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5米,北起云霁街,南至前门路,道路全长799.32米。投资额约为2600万元。2.3 计划工期:5个月。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工程及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等,具体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5 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并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2.6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洪武大道两侧环境治理(绿道)施工是一标段,校场路二期、功臣庙路二期工程施工为二标段。申请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申请。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和相应的组织能力;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市政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具有中级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公司在册职工(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1月至今)社保证明)。3.4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3.5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3.6申请人没有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示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携带如下资料(以下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并同时提供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仅提供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至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河大道236号)9楼905(903)室: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均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体系认证证书等;3)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考核B证、职称证书等;4)其他资料。5.2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5.3报名地点: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河大道236号)9楼905(903)室。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资格预审文件。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8.1招标人:凤阳县明都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凤阳县联系人:翁雯雯电话:0550-22232658.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工、周工、汤工电话:0551-62220237、62220222、17355152015E-mail:zhaobiao9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