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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西陂公园三期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环闽招〔2017〕第05930603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西陂公园三期景观工程 已由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东侨经发审〔2017〕4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西陂公园三期景观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南起疏港公路,北至鉴湖西路,西至福宁北路,东至西陂塘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宁德西陂公园三期景观工程用地面积299774平方米,拟建设园林景观设施及水、电、路灯、景观照明、安防监控等。具体用地位置、面积、设计以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核定为准。项目总投资7810.5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为依据,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宁德西陂公园(三期)沿17号路东侧土方和应急绿化景观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6036437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下同):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具备1项类似工程业绩;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3.6.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4日(含法定双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兰亭路8号豪景花园7幢705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8033916972。投标人购买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3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宁德市建设工程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在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的,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大开标室(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A 联系电话:18016783721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兰亭路8号7幢705 邮编:352100 联系电话:0593-2861883 传真: 0593-2861883 联 系 人:雷丹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35050168243300000539 注明用途: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监管单位: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尚德路8号902室、605室 电话: 0593-2829938、0593-291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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