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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宁德西陂公园三期景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环保绿化
发布日期:

宁德西陂公园三期景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环闽招〔2017〕第05930603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德西陂公园三期景观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东侨经发审〔2017〕4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西陂公园三期景观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南起疏港公路,北至鉴湖西路,西至福宁北路,东至西陂塘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宁德西陂公园三期景观工程用地面积299774平方米,拟建设园林景观设施及水、电、路灯、景观照明、安防监控等。具体用地位置、面积、设计以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核定为准。项目总投资7810.5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日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 参照闽监管协〔2015〕13号文件《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取费标准下浮40% 计取,即67.97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依据监理费计价办法计算得出后再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不含保修阶段费用,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另行协商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企业 甲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为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根据闽建许〔2015〕274号规定,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4日(含法定双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兰亭路8号豪景花园7幢705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8033916972。投标人购买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3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宁德市建设工程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35050168243300000539

注明用途: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在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的,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第一开标室(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A                 

联系电话:18016783721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兰亭路8号7幢705     邮编:352100

联系电话:0593-2861883   传真: 0593-2861883

联 系 人:雷丹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监管单位: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尚德路8号902室、605室

电话:  0593-2829938、0593-291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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