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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的建筑面积6562.28平方米(最终具体装饰装修面积以招标后中标单位深化设计后的施工图为准),其中,27-29层办公用房区域面积6206.28㎡,负一层员工餐厅区域面积356㎡。本项目全部总投资约5000万元,本次招标总投资约2300万元。 2.3 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 (1)设计周期:中标后,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在限定时间完成方案优化设计,以招标人出具书面文件为准;招标人确认方案后,20天内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所有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总承包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及有关配套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所有设计服务,完成装饰装修及有关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标识导视等配套工程项目的采购安装施工;完成非总承包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软装、信息智能化等工程项目的统筹、规划、布局、协调和管理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建、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竣工验收、审计等工作;施工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审定的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若投标人为市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则必须满足《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7〕19号)及《关于印发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一家为施工企业,一家为设计企业,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且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3.5.2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中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内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00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金融街1号A栋12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3)67690698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3)68881331-9033 / 15023202559 传真:(023)68696636 电子邮箱:57635340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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