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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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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清溪河2#污水截流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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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安徽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安全防护|水利电力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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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河2#污水截流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溪河2#污水截流工程(项目编号:XCS-GC-GK-2017-225)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清溪河2#污水截流工程(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三、招标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本工程为清溪河2#污水截流(倪冲路-三棵树路段)沿河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地点位于路侧绿地上,且全段布有高压线,投标人在施工中必须保护现有地上地下设施设备、管线管网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招标控制价:14998303.53元。 3、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 (注:本项目必须保证在2017年11月底实现管道贯通,否则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误期赔偿费为合同价款的0.1%) 4、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两年来(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一项即可: (1)纯顶管项目合同造价400万元以上的(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 (2)纯顶管项目顶管长度达到1000米以上(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③能够证明顶管长度1000米以上的有效证明) (3)其他工程项目内含顶管的,顶管造价必须达到400万元以上或顶管长度1000米以上(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③能够证明顶管造价达到400万元以上或顶管长度1000米以上的有效证明) 注: (1)竣工验收证明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 (2)有效证明上须有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并提供业主联系电话,中标后业主会对业绩进行考察核实,一旦发现作假,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5、财务:无 6、其他:无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13日9时整前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xcsztb. com)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9月13日9时整。 开标地点: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2、投标人应在2017年9月13日9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 号:2610101021000203588024312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3日9时整,地点为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梅园路52号)综合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7729930512 传 真:0563-3038118 十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63-2626928 十三、行业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262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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