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开发项目4#、5#楼多联机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金沙公司商务开发项目4#、5#楼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式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 坛政采 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该项目采购预算95万元,面积约3407㎡;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式空调系统(采购单位推荐品牌为:大金VRV-X7系列、三菱电机CITY MULTI系列、三菱重工KX6-Q系列、日立S-PRO系列、富士通AIRSTAGE-TR系列、东芝SMMS-i系列等同档次空调产品)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或专营中央空调系统及相关设备能力,有专业的销售人员和固定的安装、维修技术人员,具有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调试经销安装等资质: 3.具有品牌空调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4.投标全系列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5.提供投标人2015年税务登记表、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并提供投标受托人缴纳的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凭证); 7.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办理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 8.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制造厂家所投产品样本以及厂家统一印制的产品技术说明文件各二份,须分开封存,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封袋骑缝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现场拆封,作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依据其评价有关技术标);样册和产品技术说明文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若未加盖制造商公章,开标时将视作无效标书处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第8条仅需带原件)并提供相应的原件或公证件备查,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8月18 日至 8月 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9室(金坛区清风路1号(原金山路168号))。 五、标前答疑: 该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各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有疑问,请于2017年 8月25日上午10:0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送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答疑回复时间:2017年 8月28日下午17:00前,统一回复标书获取人邮箱。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疑问的,则视为无疑问。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五、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7年 9月8 日 下午2:00-2:3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9月 8日下午2:30;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3室,投标文件接收人:杨先生、沈先生。 六、开标时间:2017年 9月8 日下午2:30 ;开标地点: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3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82339221(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690337 联系地址:金坛区清风路1号(原金山路168号)。 邮政编码:21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