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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库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灯饰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阳县库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灯饰工程(一期)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投[2016]568号、云发改投[2016]565号、云发改投[2016]56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阳生泰市政园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云阳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阳县中云移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新县城; 2.2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最高限价合计31812661.9元;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位于两江假日酒店至一棵树,对沿江库岸安装洗墙灯、射灯、庭院灯、投光灯、草坪灯等夜景灯5702盏。最高限价:15536476.73元。 二标段:位于城挽龙丫至木鱼包,对2.87千米沿江库岸进行灯饰安装,采用洗墙灯、投射灯、埋地照树灯、庭院灯、草坪灯等近20种灯饰对两江广场、四方井公园、天宫公园、木鱼包公园的高架桥、台阶、栏杆及连接四个区域的步道、自行车道等进行灯饰亮化,并安装智能控制系统。最高限价:7699373.28元。 三标段:位于长江大桥至壁上挂灯,主要建设内容为洗墙灯、射灯、庭院灯、投光灯、草坪灯等各类灯饰安装,电缆线采用YJV-0.6/1KV线缆,保护套管为PVC护线管。最高限价:8576811.89元。 2.3 招标范围:详见云阳县库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灯饰工程(云阳县两江假日酒店至一棵树)、云阳县库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灯饰工程(挽龙丫至木鱼包段)和云阳县库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灯饰工程(云阳县长江大桥至壁上挂灯段三峡水库消落区湿地多样性保护)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每标段 2.5 分包情况:不允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工程各投标人只可以对上述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10 日至2017年 9 月 5 日,在“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yggzyjy.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4.3 图纸押金 / 元。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9 月 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 标人: 云阳生泰市政园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云阳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1幢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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