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金龙镇灯坪村镇江王等(7)个社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编号:077064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由渝国土整备〔2016〕47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资金来自区县级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位于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灯坪村,实施规模为180.2788 hm²,其中整理面积174.0354hm2,低效园林地开发面积6.2434hm2,新增耕地21.6057hm²。项目预算总投资408.56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344.55万元。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2017年 9月 10 日开工至2018年 3月 10日竣工,具体工期以开工令和施工合同约定为准。招标范围为设计文件载明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其他等项目施工。本项目作为一个合同段招标。3. 投标人资格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3.1.1具备以下任一资质:(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5)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3.1.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3.1.3拟派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或地质工程中级及以上相关技术职称;(3)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合理,包含造价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且造价员须具备执业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须具备上岗证书;(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具有所属社保局出具的该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施工员)任一成员未承担在建市级以上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或中标本批次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以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布的名单为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直接登录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 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8 月 28 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6.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联系人:凡老师电 话:023-49851375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传真:1389603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