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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GC2017Z040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黄山市歙县 2.2建设规模:投资额约38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空调系统设备及管道安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空调设备主机产品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取得空调设备主机产品的生产厂商对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须提供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书。一个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个投标人投标。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或其法人代表或拟参与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取的评标办法 5.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上办理用户登记,在线支付400元招标文件标书费(含系统维护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5.3 特别提示: (1)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报名; (2)潜在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柯敦克 联系电话:1805596355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徽山路建林小区1幢 联 系 人:陈媛 联系电话:1333909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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