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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台商投资区凤山北侧边坡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凤山北侧边坡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流传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规模约11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凤山北侧边坡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内容为挡土墙及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预算审核总价、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答疑纪要为准。 2.4工程预算审核价:人民币壹佰零玖万叁仟陆佰陆拾陆元整(¥:1093666元)。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福建省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格有效的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施工企业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根据漳台管办〔2017〕14号《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漳州台商投资区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 3.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9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根据漳行政【2013】17 号和漳政办【2012】222 号的标准执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07日至2017年 7 月 11日,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gcjyzx.com)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等相关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存入光盘或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决定启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5%)。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壹佰零玖万叁仟陆佰陆拾陆元整(¥:1093666元); 本工程的发包价为:人民币玖拾叁万肆仟零陆拾伍元整(¥:934065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7月14日下午16时00分前(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4)指定投标保证金帐户: 帐户名: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行:漳州农商银行台商投资区支行 帐 号:9080 2170 1001 0000 1996 57 注:投标单位应自行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网查询退还投标保证金所需的材料。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者已缴存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应出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17日上午9时0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4)根据《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网上招标投标企业法人电子印章(法人CA)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需加盖企业法人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加密生成文件,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及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3 开标时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电子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决定启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4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 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开标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福龙工业园英明路11号; 电话:0596-6796083 ; 联系人: 小荚;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延安南路300号 电话:0596—2038838 传真:0596—2034568 联系人:小潘、小陈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监督主管部门: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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