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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宁县濉溪两岸夜景设计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环保绿化|设计监理
发布日期:

建宁县濉溪两岸夜景设计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宁县濉溪两岸夜景设计景观工程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建发改投资【2017】64号。建设单位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建宁县濉溪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约126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濉溪两岸夜景设计景观工程(包含:夜景河岸绿化、大桥及建筑物外墙景观照明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发包价,下同):11189092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文的规定完成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福建省内企业注册建造师的,临时建造师证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闽建筑函〔2013〕82、闽建筑函〔2013〕75、闽建筑〔2013〕41文规定,已完成延期注册手续;若为省外的临时建造师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其他资格要求:

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文的规定完成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建造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投标企业须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不良记录。(查询件由中标人在公示期内提供)。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0日内必须到建宁县人社局办理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建政文〔2015〕75号文件规定)。

    3.10.根据建政文〔2016〕63号文件,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本县建筑施工企业,可直接入围备选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2017年6 月 26日至2017年6月30 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每天08时30分至11时30分, 15时00分至17时30分,前往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广电局旁一楼)购买。

4.3.招标文件和工程预算书等资料500元/份,且售后不退。

    4.4.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提前3天预订,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7月 10日17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广电局旁一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文件、控制价、施工图请链接下载:https://pan.baidu.com/s/1i4S96tf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电  话:18005088178;

联系人:黄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 ,邮编: 350002 ;

电  话:  18960574667    ,传真:  /  ;

联系人:  陈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宁县支行

开户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00591 3246 1001 0001

电    话:0598-3959857 

联 系 人: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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