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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淮安市淮阴区码头镇人民政府太阳能LED道路灯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环保绿化
发布日期:

淮安市淮阴区码头镇人民政府太阳能LED道路灯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49.54万元整;
(2)本次采购项目是淮安市淮阴区码头镇人民政府太阳能LED道路灯等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三、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
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响应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if !supportLists]-->(2)<!--[endif]-->响应供应商可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经销商参与谈判的须取得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的书面授权证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竞争,如果有多家经销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按一个供应商计算,制造商参加谈判的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投标)
<!--[if !supportLists]-->(3)<!--[endif]-->响应供应商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if !supportLists]-->(4)<!--[endif]-->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CCC认证;
<!--[if !supportLists]-->(5)<!--[endif]-->响应供应商提供太阳能LED投光灯(1:1)一套,所提供的样品须装置齐全,包含电器和光源,需要现场点亮;
(6)响应供应商提供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两年的承诺;
(7)响应供应商提供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见示范格式三)
(8)响应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16年7月1日以来响应供应商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以响应供应商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参加谈判。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谈判报价均无效;
说明:
1)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江苏建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谈判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
2)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18条。
四、谈判文件发布及获取方式:
谈判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阴区版块发布,谈判文件由响应供应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阴区版块免费下载。
咨询人:崔女士                           电话: 15950394001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 2017年6月16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开标二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姚女士                   电话:15751383329
六、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
    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玖仟元整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指定帐户并到中心304室换据(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352201040052100(注明谈判编号及用途)
(2)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在中小企业范围内,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只需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相关执行文件以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法函〔2011〕181号]为依据。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
3、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
    如果本地中小企业(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在本次采购项目中成交,可携带成交通知书及供货合同自行至江苏银行淮阴管辖支行办理政府集中采购融资业务。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本次采购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18852309088
联系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码头镇人民政府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崔女士      电话:15950394001
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 姚女士                  电话:15751383329
联系地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路48号1幢2-1002室 
(3)监督部门:淮安市淮阴区财政局
联系人:张林                 电话:0517-84934506
联系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区政府923室西) 
邮编:2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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