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落地式燃气热水炉设备及安装调试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2-27 有效时间:2012-3-6 所属分类: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师范大学委托,就“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一期实施区-落地式燃气热水炉设备及安装调试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杭政采(集)【2011】1317-1 2、项目名称: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一期实施区-落地式燃气热水炉设备及安装调试政府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一期实施区-落地式燃气热水炉设备及安装调试政府采购项目,共计38台。具体包括:落地式燃气热水炉(额定制热量85KW/h、天然气耗量9.7m3/h)的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4、投资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00万元,高于预算价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5、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生产制造厂家,或者由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特别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 (2)制造厂商具有投标产品国家D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3)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备锅炉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投标品牌和产品有较普遍的成功应用案例,能够满足本项目实施;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8条要求前往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采购单位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7、8条之方式获取标书的投标文件)。 8、发售标书: (1)时间:2012年 2月27日至2012年3月6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10号华龙商务大厦808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业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9、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2年3月19日9时0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市民之家L楼) 10、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3月19日9时00 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市民之家L楼) 11、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2、投标保证金:按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交纳叁万元人民币的支票或汇票作为投标保证金,采用汇票时请汇至: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杭州莫干山支行 帐 号:0712014210000751 户 名: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师范大学 联系人:蒋建华 联系电话:0571-880179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10#华龙商务大厦8楼 联系人:李国荣 孙振华 联系电话:0571-89980328 89980378 传真:0571-8998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