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浦城县城区道路交通设施修整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城区道路交通设施修整工程已由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浦发改〔2016〕基字第100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浦城县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 135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354216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无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投标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8时30分至 2017 年 4月 25 日17时30分前在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确认受邀后方可下载标书,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闽发改法规﹝2016﹞5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贰仟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方法一: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方法二: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方法三:南平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方法四: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1、投标人按本工程项目获取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是对应投标人唯一的随机子账号,只允许本投标人按获取到的子账号打入投标保证金,如有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子账号,则涉嫌串标、围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2、投标人无需在银行进账单的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填写任何信息(若必须填写可备注保证金)。 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 4、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将保证金错入交易中心主账号或不是系统分配给投标人对应本项目唯一的子账号,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邮编: 353400 电话: 0599-2822304 联系人: 马碧霞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4号福州商业储运公司综合楼2层,邮编: 350001 电话: 0599-2838399、2829019 ,传真: 0599-2829016 联系人: 余雯娟 (浦城分公司)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监督部门: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电话:0599-2846988
|
关于我们 - 网站优势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采购招标综合网 客服电话:010-84845264/84843324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110153号 京公网安备110114000751号 Email:86454840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