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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医院新院二期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Y宁招2017-0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霞浦县医院新院二期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 霞发改审批【2016】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霞浦县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福建省霞浦县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霞浦县赤岸大道南段东侧、世纪大道北侧、塔山路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3021m2(其中地下室25000m2、病房楼 51080m2、门诊医技综合楼35976m2、体检综合楼9067m2、感染科综合楼6715m2、后勤楼3760m2、高压氧舱755m2、气体机房524.1m2) 。建安造价:562214015元(含暂列金26300000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桩基工程、各单位工程及外场道路、排水、绿化、景观、智能化、安防、通讯等基础设施)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84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归档、备案、结算审核完成的监理;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设计单位: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 ; 2.7.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50%计取,即468.95万元。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包含保修阶段费用。具体结算方式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审核单位审核后的工程造价予以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甲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投标人近 5 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 5 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近5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5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本招标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一般公共建筑一级)”执行,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目前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9日9时00分至2017年 4 月 23日17时00分(包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xpggzyjyzx.fjxp.gov.cn)(下载招标文件的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word(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若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满分94分)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②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③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9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5月 15日 09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7. 2 投标人应在开标后规定时限(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7.3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交易编号为投标人购买标书的唯一凭证,请务必谨记,须提供加盖公章),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1份(U盘或光盘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0.6)。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按7.3款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霞浦县医院 地 址: 霞浦县松城街道六一七路391号 ,邮编:352100; 电 话: 0593-8777762、17759339265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华园楼A#103,邮编: 352100; 电话: 0593-2513778 传真:0593-2513779 联系人: 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名称:霞浦县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 帐 号:9060 4100 1001 0000 1488 1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FJZY宁招2017-002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 电话:0593-8883757
行政监管部门: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股 地点: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电话:0593-8859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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