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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院医务室药品采购公告 2、招标货物和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内容一览表 3、资格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6)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1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若需邮寄,需另加50元。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3月2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3月20日下午15:00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之前,以书面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以上如有变更,【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代理机构: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南山路2号6幢201室 邮 编:366000 邮 箱:1741544398@qq.com 电 话:0598-3828139 传 真:0598-3828909 招标单位联系人:杨小姐 采购单位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 0598-8823837
购买标书及保证金账户(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 开 户 名: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林产业支行 账 号:13810401040008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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