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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陈大镇碧玉路(采育场段)路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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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福建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建筑|交通运输|安全防护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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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镇碧玉路(采育场段)路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_陈大镇碧玉路(采育场段)路面维修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梅列区陈大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三明市梅列区陈大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陈大镇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造价约6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_陈大镇碧玉路(采育场段)路面维修工程施工,详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63484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质量要求: 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文的规定完成信息登记后(同时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明政务[2013]36号文及“关于进一步细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用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报名费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2016 年10月 11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 2016 年10月12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按规定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人民币壹万元整。 6.4.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出具。 6.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6.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5]32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递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7. 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一并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上午10时0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尚未办理三明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三明公共资源易网(www.smggzy.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肖志超0598-8883026、吴彬0598-891027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市梅列区陈大镇人民政府 地址: 三明市陈大镇 ,邮编: 365009 电话: 包先生 联系人: 0598836512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新市中路296号咨询公司 ,邮编: 365000 电子邮件: fjmjh@126.com 招标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598-5106685/80联系人:小周/张工。 报名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598-8590002 联系人:小黄/小罗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9030211020010000045207 退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8-859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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