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张经13路北延伸段(东西主干道-张青公路)工程碎石桩检测项目招标公告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泉州台商投资区张经13路北延伸段(东西主干道-张青公路)工程碎石桩检测项目(泉台管经审[2012]26号)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1.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16】第87号;2.项目名称: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经13路北延伸段(东西主干道-张青公路)工程碎石桩检测项目3.建设地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检测费约52.0835万元。5.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张经13路北延伸段(东西主干道-张青公路)工程复合地基承载力、桩体密实度、砂土液化试验等项目,具体检测项目详见检测工程量清单。6.检测工期要求:检测单位在接到委托单位通知后于当天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第二天进场检测,现场检测完成后2天内提供检测结果,7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7.资金来源: 自筹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福建省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企业,并具有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具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必须具备本招标项目中各项检测项目所需的专项试验检测能力。(注: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须具备:复合地基静荷载试验、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3.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及备案证书。4.检测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其他技术人员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资格证书且不少于3人,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为 壹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的17:00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帐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 号: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台招字(2016)第87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同时于交标时另行提供投标保证金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三、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四、获取方法:1.发售时间:2016年9月30日08:00至10月10日17:30(北京时间)。2.获取方法: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获取招标文件,每份提交50 元人民币。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五、投标人应于2016年10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六、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委托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十年),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七、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主 持 获取招标文件 2016年9月30日08时00分至2016年10月10日17时30分止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提交质疑书 2016年10月11日11时00 分止 领取答疑纪要 2016年10月11日17时30分前 投标保证金汇入时间 2016年10月26日17时00分前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期) 2016年10月27日09时00分止 开标 2016年10月27日09时00分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浔头村 地址:刺桐路东湖工业区福兴大厦5楼 邮编: 邮编:362000查询电话:0595-27393167 查询电话:18065950180传真: 传真: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