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采购招标综合网
联系我们
使用帮助
收藏本站
  首页 招标公告 拟在建项目 国际招标 中标公告 煤炭专题 供求信息 招标资讯 会员中心
站内信息搜索
  • 1
  • 2
  • 3
  • 4
  • 5
  • 6
第一个 第二个 第三个 第四个 第五个 第六个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Tel:13501083273  QQ:864548403
行 业
市政建筑 农林牧渔
医疗保健 交通运输
通用设备 石油化工
环保绿化 服装纺织
冶金矿产 安全防护
水利电力 科技文教
网络通讯 家用电器
仪器仪表 机械机电
建筑建材 办公设备
商务科研 体育器材
设计监理
企业展示
广告
项目名称:

镇镇有干线闽清池园支线白中白汀至池园潘亭段公路改建工程拆迁安置房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市政建筑|交通运输
发布日期:

镇镇有干线闽清池园支线白中白汀至池园潘亭段公路改建工程拆迁安置房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互华榕招字[2016]002号
1. 招标条件
    闽清白金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互华榕招字[2016]002号的镇镇有干线闽清池园支线白中白汀至池园潘亭段公路改建工程拆迁安置房项目(勘察)已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审批[2016]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清白金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镇镇有干线闽清池园支线白中白汀至池园潘亭段公路改建工程拆迁安置房项目(勘察)
2.2. 建设地点:闽清县白中镇田中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104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582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308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148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9100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20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8800万元。
2.5. 招标范围:镇镇有干线闽清池园支线白中白汀至池园潘亭段公路改建工程拆迁安置房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
2.6. 招标内容: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2.8. 勘察周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及通过施工图图纸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1. 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1.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1.5.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无。
1.6. 投标人和拟派的勘察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1.7.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8.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承担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相关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也可参加我省建筑工程勘察投标;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9. 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勘察单位且尚未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天内根据福建省相关规定办理完毕登记备案手续;若投标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1.10.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1.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 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的建筑业龙头企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 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乙级,招标人公布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预估价):约50万元[本工程布置钻孔41个(其中包括主楼钻孔20个,裙楼及地下室内侧钻孔8个,基坑外围钻孔13个),抽水试验孔2个,剪切波速孔3个],工程量以经招标人签字确认的勘察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以招标人审核确定的结算造价为准(注:本工程结算价含钻探检测、实验、取样、测绘测试等内容的所有收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白金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
邮  编:350800,电话:0591-22351938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邮编:350013
电  话:0591-85930381,传真:0591-87582611
联系人:文平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闽清县支行
账户名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00473331890010001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互华榕招字[2016]002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闽清县梅城镇龙洲路201号)
 
 

关于我们 - 网站优势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采购招标综合网  客服电话:010-84845264/84843324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110153号  京公网安备110114000751号  Email:8645484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