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采购人: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5号联系人:魏主任联系方式:0533-6196833二、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A座2312室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0533-6191885三、监督部门:淄博市周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中路69号联系人:尚主任联系方式:0533-7878172四、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ZBZCDY-2016002五、项目采购预算:600000.00元六、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如下:为保证办案人员可以随时随地完成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工作,提高办公办案的信息化水平,我院拟引进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由于该系统需接入上级法院的审判管理系统,为了保证我院与省级、市级法院的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的一致性,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七、唯一供应商名称: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6号甲八、论证意见: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具体论证意见1 吴晓东 淄博市电化教育馆 高级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需接入上级法院的审判管理系统,由于应用软件系统互联需要软件开发商的统一接口和保证功能的一致性,为保证办案人员可以完成网上案件的审判管理工作,和上级法院应用系统一致,建议掌上法院系统和终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 郑树军 淄博市周村职业中专 一级教师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司法机关,一是要求公正性,二是要求安全性。此次为保证办案人员可以随时随地完成对案件的审判管理工作,提高办案的信息化水平而购置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由于该系统需接入上级法院的审判管理系统,为了保证法院与省级、市级法院的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的一致性,我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这样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传输的一致性,接口保密性,从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隐私不受侵害。3 王凤英 山东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 教授 该项目拟引用人民法院移动办案,由于需接入上级法院的审判管理系统,为了保证系统设备的无缝连接和一致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九、公示期截止日期: 2016年10月11日 发 布 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