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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祭酒岭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市政建筑|交通运输|设计监理
发布日期:

福州市鼓楼区祭酒岭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升恒(招)[2016]011-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鼓楼区祭酒岭道路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鼓发改基[2016]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鼓楼区市政维护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鼓楼区市政维护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于杨桥路,终点与西洪路相接,桩号K0+000~K0+206.087。道路总长206.087米,规划红线宽12;招标控制价为380.5536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鼓楼区祭酒岭道路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给排水、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信管道、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未含缺陷责任期),本项目施工工期为同施工合同;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监理服务费报价暂按¥10.0466万元计。(注:监理服务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如有缺陷责任期,则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另行协商。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1.3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有效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4.1投标人近3年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1.4.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担任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注:本项目“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指《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所指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三级项目。
3.1.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6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7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8近六个月,投标不存在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情形。
3.1.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部(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楼15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    户:3500 1877 6070 5250 6337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升恒(招)[2016]011-2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楼15层)。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各自本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有效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9.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报送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检察机关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市政维护管理所
地址:福州市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 /
电话:0591-87556493,传真: /
联系人: 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15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件: /
电话:0591-87667821,传真:0591-87667827
联系人:  包小姐、何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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