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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下综合管廊干线工程(一期)PPP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市政建筑|网络通讯|设计监理
发布日期: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下综合管廊干线工程(一期)PPP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地下综合管廊干线工程(一期)PPP项目监理(招标编号:HXZ16583)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16]18号、岚综实项目审批[2016]28号、岚综实项目审批[2016]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融资,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下综合管廊干线工程(一期)PPP项目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路绿道及管线工程、坛西大道南段电力管廊及市政化改造工程、平潭综合实验区坛西大道辅道(竹屿口—苏平路)工程,其中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路绿道及管线工程划分为3个监理标段,坛西大道南段电力管廊及市政化改造工程独立为1个监理标段,平潭综合实验区坛西大道辅道(竹屿口—苏平路)工程独立为1个监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表:
标段 标段范围
I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路绿道及管线工程中山大道(原坛西大道)~美湖路段,道路桩号K0+000~K7+050,道路长度7050m,管廊长度7180m。
II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路绿道及管线工程美湖路~东大路段,道路桩号K7+050~ K14+100,道路长度7050m,管廊长度7202m。
III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路绿道及管线工程东大路~新湖路段,道路桩号K14+100~ K22+576.861,道路长度8476m。
IV 坛西大道南段电力管廊及市政化改造工程,道路长度约6980m,管廊长度7092m。
V 平潭综合实验区坛西大道辅道(竹屿口—苏平路)工程,道路长度9020m(已扣除福平互通段1.2千米)。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路绿道及管线工程,该项目现状道路总长约22.577千米,本次主要工作为现状路两侧人行道外分别增设绿道慢行系统和综合管线工程。慢行道建设规模:总长42.742千米,新增慢行道标准段3.5米,局部混合绿道宽度设置为6.5米,双侧布置、局部条件受限处与现状人行道并板设置,该项目在原环岛路用地范围基础上新增用地面积约753.3亩。综合管廊建设规模:环岛路综合管廊位于环岛路坛西大道—规划新湖路段,全长26.338千米。划分为3个监理标段
标段I: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路绿道及管线工程中山大道(原坛西大道)~美湖路段,道路桩号K0+000~K7+050,道路长度7050m,管廊长度7180m。建安投资约8.16亿。
标段II: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路绿道及管线工程美湖路~东大路段,道路桩号K7+050~ K14+100,道路长度7050m,管廊长度7202m。建安投资约8.136亿。
标段III: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路绿道及管线工程东大路~新湖路段,道路桩号K14+100~ K22+576.861,道路长度8476m。建安投资约7.272亿。
标段IV:坛西大道南段电力管廊及市政化改造工程,该项目路线全长6980m,建设内容为主车道以外的辅道及慢行系统、市政管线。坛西大道定位为城市快速路,其主车道设计速度为80km/h,目前主车道已建成通车。设计辅道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车道规模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红线宽为14m(不含现状主车道宽)。沿线设置一处跨径35+40+35m的主车道跨线桥、一处跨径30m的跨水系统辅道桥、一处跨六桥水库的管线及四处人行天桥。综合管廊长度7.4km,其中环岛路-屿仔路段综合管廊断面尺寸为(5.5+2.6)*3.2m+2*2.4m,屿仔路-渔平互通段综合管廊断面尺寸为(5.5+2.6)*3.2m。建安投资约8.061980亿。
标段V:平潭综合实验区坛西大道辅道(竹屿口—苏平路)工程,该项目路线总长度9020m(已扣除福平互通段1.2千米),建设内容为主车道以外的辅道及慢行系统、市政管线,辅道按城市次干道标准修建,设计速度为40km/h,车道规模为双向六车道。沿线设置7座辅道桥及1座主辅出入口桥跨越规划水系,沿线设置8处人行天桥。通段综合管廊断面尺寸为(5.5+2.6)*3.2m。建安投资约7.5884392亿。
2.3本次招标范围为:
标段I: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路绿道及管线工程中山大道(原坛西大道)~美湖路段,道路桩号K0+000~K7+050,主要包括:绿道工程(包含道路、桥梁、绿化、驿站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包含给排水、电力通道<含高压>、通信通道<含军用>综合管廊、燃气<预留>和中水<预留>)等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标段II: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路绿道及管线工程美湖路~东大路段,道路桩号K7+050~ K14+100,主要包括:绿道工程(包含道路、桥梁、绿化、驿站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包含给排水、电力通道<含高压>、通信通道<含军用>综合管廊、燃气<预留>和中水<预留>)等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标段III: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路绿道及管线工程东大路~新湖路段,道路桩号K14+100~ K22+576.861,主要包括:绿道工程(包含道路、桥梁、绿化、驿站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包含给排水、电力通道<含高压>、通信通道<含军用>综合管廊、燃气<预留>和中水<预留>)等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标段IV:坛西大道南段电力管廊及市政化改造工程监理,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给水、雨水、污水、中水)、电气工程(含电力、通信、道路照明、交通监控)、燃气工程和绿化景观工程等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标段V:平潭综合实验区坛西大道辅道(竹屿口—苏平路)工程监理,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电气工程等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程建设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
2.5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阶段届满之日止。
2.6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7监理服务费:标段I:暂为893.1272万元;标段II:暂为891.0171万元;标段III:暂为811.6908万元;标段IV:暂为884.5093万元;标段V:暂为840.9742万元。1)上述监理费为暂定,计算过程与系数取值须保持不变,签订合同时以施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2)最终监理费以财政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价为计算基数进行调整,以财政审核为准。如遇国家审计机关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时以审计结论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2.8允许投标人同时参加5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获得其中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合法变更记录。
3.4 投标人和监理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近五年以来至少监理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即市政公用工程类别中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一级)。“同类、同等及以上工程项目”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布中标候选人申报的类似工程业绩相关内容。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相关数据的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若以上两者均未能体现相关数据的以经图审后的施工图(加盖图审单位图审章和建设单位公章)(备注:若上述材料中的关键数据存在不一致时,以中标通知书所述的为准)。如发现伪造,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业绩时间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岚综管综[2016]86号文相关规定被拒绝投标的任何情形。
3.9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电子图纸每套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2)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160000元)。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也只需提交壹拾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4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保证金账号二选一)
①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
账    号:4312 6281 03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营业部
 
②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国库支付中心
账  号:35001617207052505307-000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凭证上应注明用途:“HXZ16583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场检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县翠园南路安置小区4#-6#裙楼3层;
联系电话:0591-86161882,传真:0591- 86161903;
联系人:任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联系电话:0591-87560550、87560557转807,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邱媛媛、林晶。
 
 
交易中心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平潭建设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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