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机场快速路标志标线、机场大道至长吉高速出口节点标志标线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HTZB2016-857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机场快速路标志标线、机场大道至长吉高速出口节点标志标线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计划工期:2016 年10月20日至 2016 年12 月31日;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 月 23日至2016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楼上7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现场报名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五.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联系人:商工 电话:0431-84676022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 邮 编:130033联 系 人:田先生、张女士电 话:0431-87933788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必须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3.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3.3外省设计企业需在开标前办理完入吉备案手续(详见吉建设[2011]22号文件);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