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春化镇东兴镇村到分水岭村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HHSZ2016-3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珲春市春化镇东兴镇村到分水岭村道路建设项目 已由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珲发改字[2016]369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_珲春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2016年中央基建投资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_中央投资67.76%;自筹资金32.2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道路总长度4.204公里,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招标范围:市政公用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珲春市春化镇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 11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08 月 20 日,工期 284 日历天;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6 年 09_月_23 日至 2016 年09_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_11:00 时,下午_13:3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登记,再到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有限公司持投标人报名表、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6 年_11月_02 日上午09 时 30 分,地点为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11月01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账.收款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0790702011015200009415,开户银行:珲春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珲春农商行),行号:4022 4946 0018。联系人:崔永;联系电话:0433-7569920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6.联系方式招标人:珲春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董超 电 话:1369443614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衣冠华 电 话:1306923177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6 年 09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