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治市经十五南路、纬十一东路、纬七中路和经六支路道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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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山西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建筑|交通运输|设计监理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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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经十五南路、纬十一东路、纬七中路和经六支路道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众招[2016]32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经十五南路、纬十一东路、纬七中路和经六支路道路建设工程 已由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长发改审发[2016] 133、135、13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治市市政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长治市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晋众招[2016]321号 2、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 3、建设规模:经十五南路(五针街至纬二十三路)全长329米;纬十一东路(延安中路至潞阳门中路)全长565米;纬七中路和经六支路(太行西街至英雄北路)全长634米。投资估算:3416.18万元 。 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供水工程等监理工作;本工程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工程的项目总监。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必须是项目总监)、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5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政务中心四层(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治市市政管理处 招标人负责人: 马学文 电 话: 0355-5829645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傅弘宇 地 址:太原市富力华庭D1区2-901室(解放路与胜利街交汇处西北角) 邮 编: 030001 电 话: 0351-3087208 电子邮件: 11196380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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