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档案馆学籍档案数据校对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安徽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拟对安徽大学档案馆学籍档案数据校对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承担此项工作要求的企业报名,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AHU20160014二、招标范围:安徽大学档案馆学籍档案数据校对。三、项目概况:安徽大学档案馆前期已完成学籍档案数据的录入工作,现需对录入数据(约30万条)的准确性进行检查,要求做到所录入的数据尽可能完全准确,即录入的数据必须与纸质档案完全一致。预算经费17万元。四、项目具体要求和说明(一)数据校对方式:在安徽大学档案管理系统中将录入的电子档案数据与纸质档案数据进行一对一的逐条逐项的校对,以纸质档案数据为准,如电子档案数据与纸质档案数据不一致,则需要记录并退回,安徽大学档案馆将不一致的数据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中标方进行校对,直至与纸质档案完全一致为止。(二)由于需校对的学籍档案时间跨度较长,字迹中间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手写体中也存在繁体字、简化字等各种情况,需要中标单位在校对过程中仔细辨别、认真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如确实存在纸质档案材料看不清楚、模糊等无法辨认的情况,可以与安徽大学档案馆相关业务人员联系,确定解决方案。(三)场地、设备和人员的要求1、招标人提供必要的数据校对加工场地。2、中标方自备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各种硬件设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各类耗材(墨粉、夹子、文具等装订、裱补材料工具)等,并且要符合下面所列的要求:初始提供本次项目的设备要求性能完好,且设备只能作为本项目专用,不得将设备挪作他用或随意把不属本项目的资料带进工作场所进行操作。3、所有设备必须放置在指定的工作地点。为了档案的安全,项目完成后所有设备必须经招标人检查,才能搬离工作场地。 4、项目完成后中标人自行撤离相关人员和设备。5、服务期内需保证有15人(含)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进行数据校对,且不得无故减少或频繁调换本项目工作人员,所派工作人员不得做与本项目无关的事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派遣项目经理1名,要求常驻实施地点,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项工作,同时,该项目经理须具备档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及档案继续教育证书,其中,在近两年的继续教育证明中,必须有高校类继续教育培训记录。(四)招标方对中标单位校对后的数据分阶段进行抽检,若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招标人将该批案卷全部退回给中标单位重新检查修改,直到质检合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负责。(五)项目完成时间:项目自签约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含退回、再次校对时间等)。如自签约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未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则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并扣除违约金:该包应付总额×超过自然天数×5%。(六)中标方在实施本项目的过程中,需符合招标方的所有档案管理要求和作息时间安排。双方需指派一名专门人员进行档案的借出和归还。实施本项目所需要的档案必须上午上班时借出,下午下班时归还。(七)项目完成后,数据出错率不高于0.5%。对发现的出错数据要1个工作日内响应并修正。(八)投标单位中标后,需与招标方签订保密协议,确保数据无泄漏的情况发生。(九)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五、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内容。(三)能够提供近2年在高等学校或政府机关档案整理的业绩不少于2例。(四)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六、材料要求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复印件(本年度年审合格、原件携带备查);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3、投标单位相关业绩及其它相关资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携带备查)4、 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七、报名标时间及地点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9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4:30,法定节假日除外)2、 报名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安徽大学磬苑校区办公楼B楼302室3、 联系方式: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0551-63861705邮箱:ahdxgz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