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财政局委托,对延吉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延吉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二.项目编号:YJZC2016-10091三.采购内容:1.本次招标采购共1包: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①完成尽责调查,编制PPP项目初步方案,设计PPP合作模式、回报方案设计和合作周期设计等;②对项目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③根据项目经济可行性分析结果,编制详细PPP项目实施方案; ④协助完成PPP实施方案、合同及其他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⑤完成社会资本资格预审文件编制、采购文件编制和社会资本的招标采购等工作;⑥拟定谈判策略和方案,协助采购人与社会资本就PPP项目进行沟通、谈判;⑦起草PPP项目合同(含项目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等),协助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完成相应的PPP合同签署;⑧拟定绩效考核办法,拟定项目定期评估办法;⑨就PPP全过程所涉及的商务、融资、财务及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服务;⑩PPP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它咨询服务。2.项目采购预算:200万元3.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4.服务周期:从签署咨询服务合同开始至SPV公司组建完成之后半年。(例如,咨询服务合同签署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SPV公司成立日期为2016年11月20日,服务周期为2016年10月30日至2017年5月20日)。5.交付状态:自行验收。6.付款方式:PPP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支付服务费总额的40%;SPV公司成立后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5%;服务周期期满后,支付剩余的5%咨询服务费。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所投项目在投标人营业范围之内,投标人有PPP项目咨询业绩和能力;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8.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9.投标人应在吉林省财政厅PPP咨询服务机构库名单范围内;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11.其它详见招标文件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延吉市财政局504室报名。六.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1.发售时间:2016年9月13日至9月 27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延吉市财政局504室;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6年 10月9 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大厅六楼开标室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 购 人: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延吉市 联 系 人:高志明 联系电话:15567667200采购代理机构: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延吉市财政局5楼 联 系 人:刘利银 联系电话:0433-226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