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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所属类别: 推荐公告
项目所属行业: 医疗保健|机械机电
发布日期: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招标公告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采购
项目编号:OTC16178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林明、张思慧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281190、829490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 深圳市笋岗西路3002号
联系方式: 方淡娇(0755)136626991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林明、张思慧(0755)83281190、82949060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 医用气体供应
数量:1项
交货期: 自收到交货订单24小时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说明:制造商和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应同时参加同一品牌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将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投标总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处理。2) 投标人:①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 投标公司须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其GMP认证证书,药品注册批件等,证书中应注明生产范围:医用氧(液态氧),医用氧(气态氧)等;投标公司上述药品GMP证书若只含医用氧(气态氧),应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其GMP认证证书,药品注册批件等,并有生产企业有效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③ 投标公司应具备深圳地区医用氧(气态氧)生产、经营、运输资质或深圳地区有医用氧(气态氧)代理经营单位;(提供代理证明)④ 投标公司必须持有国家或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需有一定车辆持有深圳市交警局颁发的车辆通行证(通行证通行路线需含到达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路段)。(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⑤ 投标公司必须具有国家或省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⑥ 投标公司必须具有有效的《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公司必须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则投标无效;⑧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如有注册卡,请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⑨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6月开始起)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⑩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2013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13日 11:58至2016年09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面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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