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出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招标公告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2016年9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采购单位为了满足检测需要,现需购置的溶出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设备具备如下功能要求:(一)溶出仪1 、取样高度可自动调节;可根据设定溶媒量(如500,750,900ml等)自动调节取样高度; 2 、旋转活塞注射器泵取样间隔:最短2分钟; (二)气相色谱仪1 、标准升温速率:≥120℃/min,最大可选配≥1800℃/min; 2 、总流量范围:0-1250ml/min; 3 、检测器最低检测限: >4.4 fg/mL林丹; 4 、氢火焰检测器最低检测限: >1.4 pg C/s(对十三烷); (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 、波长重复性:+/-0.05nm; 2 、波长扫描速度:2000nm/min; 3 、石墨炉加热最大温度:不小于3000℃;最大升温速率不小于2000℃/秒; (四)高效液相色谱仪1 、压力范围:0-1300 bar; 2 、样品容量:两个2mL样品盘位,可升级至最多8个样品盘位432x 2 mL样品瓶; 3 、样品温控器:在4–40°C范围内可设置,增量为1°C; 4 、温度范围:4 ℃-110℃; 综上所述,采购方需求属实,国内产品无法满足实际使用的要求,只能购买进口产品。特此公示,公示期从2016 年9 月12日至2016 年9 月22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16 年9 月22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4楼联系电话:0512-69165615联系人:陈璐佳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