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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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医疗保健|机械机电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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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KDRW-2016HW-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6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总价) 一 1 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台(套) 150万元 二 1 可视喉镜 2套 20万元 76万元 2 支撑喉镜 1套 5万元 3 鼻窦镜 1套 6万元 4 支气管镜 1套 5万元 5 孙氏可弯末段输尿管肾镜 1套 40万元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子包二中可视喉镜和鼻窦镜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余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子包号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4、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供应商应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1)至(3)项证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8月25日 至 2016年09月1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4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14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8 月 25 日 至 2016 年 08 月 3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48号 联系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20-36958519 传真:020-86857438 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联系人:章小姐 联系电话:020-62313760 传真:020-62313719 邮编:51061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章小姐 联系电话:020-6231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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