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分析仪、血液净化装置及医用钬激光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ZFCG-H2016114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凤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血液分析仪、血液净化装置及医用钬激光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一、 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血液分析仪、血液净化装置及医用钬激光设备采购及安装2、招标人:凤阳县人民医院3、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二、项目概况1、交货地点:凤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招标人指定地点。2、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接招标人通知后20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3、招标内容:凤阳县人民医院血液分析仪、血液净化装置及医用钬激光设备采购,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4、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5、货物需求一览表1-1 设备需求一览表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价格(元)1 血液分析仪 1 台 40万2 血液净化装置 1 台 40万3 医用钬激光 1 台 60万6、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包的投标并可同时在多个标包中中标。三、投标人资格条件1、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制造商或贸易公司均可参加投标,但贸易公司应获得各投标产品制造商(含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或由投标产品制造商(含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直接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总代的授权函复印件)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3、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制造商,应具有投标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括投标类医疗产品。4、中国境内贸易公司(不含港、澳、台地区)应具有投标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括投标类医疗产品。5、投标产品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提供投标产品相应有效的注册证 (含附页、附件) ,进口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相应有效的进口注册证 (含附页、附件) 。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请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于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每天09:00至12:00,14:30至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三部(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903或905室)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写明授权代表姓名、电话、邮箱、所投标包),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五、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报名时授权代表邮箱)发送招标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六、投标担保:1、投标保证金:一包:捌仟元整;二包:柒仟元整;三包:壹万贰仟元整。2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帐时间为准)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分别转入以下指定账户 ,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凤阳医院钬激光等设备()包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户名:凤阳县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一包帐号: 188731138730 二包账号:188731138956三包账号:1887311392453、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按递交投标保证金同种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在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供货单位(无息)。七、联系方式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2、招标人:凤阳县人民医院联系人:钱 工 电话: 0550-6736542 3、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号 联系人:张 工 电话: 0551- 62220239、 17775059775 邮编: 230051 传真: 0551- 62220222 邮箱:8043303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