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行 业 |
|
|
|
 |
企业展示 |
|
|
 |
广告 |
|
|
|
项目名称: |
2016年-2017年采暖煤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所在地区: |
吉林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冶金矿产 |
发布日期: |
|
2016年-2017年采暖煤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JZB2016-214 1.招标条件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2017年采暖煤炭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规模: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2017年度采暖煤炭采购(一标段)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2017年度采暖煤炭采购(二标段) 2.2采购范围:采暖煤炭采购 2.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供货期要求:按甲方要求 2.5质量要求:按甲方质量标准要求,确保煤质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具有煤炭经销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4、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13、2014、2015年)销售营业额平均每年7000万元以上。(报名时须提供审计报告、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业绩要求:一标段要求近三个采暖期每个采暖期与长春市供热企业签订供货合同至少一项,供货数量平均每个采暖期不得低于6万吨。(一标段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合同、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在长春市内有储煤货场,储煤能力不得低于5万吨,并须在报名时提交承诺书。(报名时须提供储煤货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 投标人须具有全额资金垫付能力,并须在报名时提交承诺书;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9 本次招标投标人仅允许参与一个标段投标,不允许兼投兼中。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18日至2016年0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煤炭经销许可证明、业绩合同、财务审计报告、承诺书、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等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9日下午13:30时,地点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该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邮政编码:130011 联 系 人: 翟洋 联系电话:13134474911 日期: 2016年0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