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执法记录仪、对讲机及制式服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洛阳高新区执法记录仪、对讲机及制式服装采购项目进行二次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执法记录仪、对讲机及制式服装采购项目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16-204.代理机构招标编号:HNHY-LY160706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约8万元6.标包划分:一个标包7. 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中小微企业8.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二、采购内容:标包划分 设备(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包二 城管用制式服装 一批 套 技术参数、规格等详见公告附件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保障服务质量;3.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公告发布日期后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1.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6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2. 报名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凯旋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向东150米)生生大厦5楼583室。3. 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此项)(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4)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凭证或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5)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后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同报名时间地点。 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标包,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七、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4日下午15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 : 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凯旋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向东150米)生生大厦3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 系 人:张先生地 址:高新区火炬大厦五楼联系电话:0379-64332331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生生大厦5楼。 联 系 人: 曹女士联系电话:0379-6362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