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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市管道路环卫综合保洁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第二批市管道路环卫综合保洁采购项目,WXCGCG201600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第二批市管道路环卫综合保洁采购项目: a标段:新光路(化肥桥东-清扬路)、新扬大桥(新光路-芦中路、桥西辅道、桥面匝道、桥面地面辅道)等道路环卫综合保洁; b标段:金城路(地面)(塘南路-苏锡路、芦庄辅道、五星天桥)、金城路(高架)(向阳市场-山水湖滨)等道路环卫综合保洁; m标段: 太湖大道东高架(广南立交东高架起-锡东出口、上下坡道)等道路环卫综合保洁; 具体保洁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服务期限: 两年;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无锡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无锡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检查考核标准》。 本项目a标段、b标段、m标段采购预算最高限价:940.14万元(两年)。 a标段最高限价:278.34万元(两年); b标段最高限价:490.05万元(两年); m标段最高限价:171.75万元(两年)。 注:投标供应商可参加本次采购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标段的投标,在两个以上标段排名第一的情况下,按照以下办法确定中标标段: (1)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标段优先顺序承诺函; (2)供应商自有的并经采购人登记备案的车辆数必须与其排名第一的标段所需车辆数匹配(供应商具备车辆数必须扣除已在第一批市管道路环卫综合保洁采购项目及第二批市管道路环卫综合保洁采购项目其余中标标段车辆数); (3)如能同时满足(1)、(2)条件的前提下,中标数量不限。否则只能中满足条件的标段。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独立企(事)业单位; 2.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5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环卫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并要建立一支服务于本次招投标项目的快速应急保障小分队; 3. 按80%完好率配备符合环卫综合保洁定额要求且专门服务于本次招投标项目的自有环卫专用道路清扫车(2.75吨扫路车每天每车作业里程42公里,5吨、8吨扫路车每天每车作业里程72公里)、洗地车(每天每车作业里程32公里)和高压冲水车辆(每天每车作业里程28公里);机扫洗地车环卫作业年限为7年,冲水车、收集车环卫作业年限10年。 4. 配备符合投标道路需要的压缩收集车、小型机械扫路车辆。 5.具有符合环卫综合保洁要求的从业人员和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单位法人代表应当熟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作业标准; 6.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员工守则、作业规范(工艺)及安全保障措施; 7.能够遵守执行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采购文件出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9:00-11:30,13:30-16:00。 2.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清扬御庭16号4楼)401室。 3.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至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6年4月~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4月~6月的缴费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3)企业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企业固定环卫保洁处所的房产证、土地证或租赁协议等有效证明资料(能满足环卫专用道路清扫车等道路保洁机械设备专用停放需要),提供租赁协议的必须同时提供被租赁方的房产证; (5)自有且专门服务于本次项目的机械设备配备表及发票或有效调拨单(车辆行驶证上的所有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机械设备配备数量符合投标标段环卫保洁业务量要求)、车辆行驶证及经采购人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6)经采购人登记备案的《快速应急保障小分队人员名单登记表》;; (7)本项目业务负责人及从业人员配备表及所有人员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6年4月~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4月~6月的缴费证明;业务负责人还需提供任命书或聘书。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4.采购文件售价:伍佰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肆万圆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8月15日13:00始 2.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6年8月15日13:30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薛卫东、史隽莹 5.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16年8月15日13:30 2.评审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3.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七、本公告有效期:五个工作日。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夏巧珍 联系电话:0510- 85014186 联系地址:无锡市塘南一支路3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卫东、史隽莹 联系电话、传真:0510-82603518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清扬御庭16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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