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201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 瓦房店市201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监理已由大连市公路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瓦房店市乡级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贴及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瓦房店市201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2. 本工程建设地点在瓦房店市,投资额约2000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27日10:00时。开标地点:瓦房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瓦房店市英武运输公司三楼)。3. 项目概况:瓦房店市201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造共计九条线路,总里程约为19公里。招标范围:瓦房店市201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4. 工期: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9月15日主体完工,共计45日历天。5. 投标保证金:4000元。6.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与企业签定最近1年(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无不良行为记录。注: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的企业注册地须为辽宁省内,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对瓦房店市县区同一时段开标的多个农村公路工程监理进行投标时,申报不同工程须安排不同的项目总监,否则,后续项目的投标不予通过。项目总监已经在2016年农村公路监理投标中中标,则不允许以相同人员参加后续项目投标。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7.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②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③拟派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拟派项目总监与企业签定最近1年(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到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910室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票或汇票),售后不退。招标人:瓦房店市乡级公路管理所联 系 人:冷先生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联 系 人: 张双双 联系电话: 0411-83612745 传 真: 0411-8361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