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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痕迹检测分析仪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编号:XHTC-HW-2016-0097 2.3招标范围:台式痕量爆炸物探测仪:14台 2.4交货地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指定地点 2.5交 货 期: 2016年8月30日前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2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制造商近三年(2013-2015年)在中国民航行业内的销售业绩、运行情况及售后服务情况作详细介绍,并在投标书中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销售合同原件必查)。 3.3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必须有常驻代表机构并配有专职的具有五年以上同类设备服务经验的技术工程师。 3.4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该品牌原产地的产品,而不是其它地区或其它制造厂生产的产品。有关原产地问题,业主在招标时有权进行考证。 3.5所投标设备必须是2016年1月份以后生产的设备。 3.6台式痕量爆炸物探测仪须提供民航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 3.7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 6 月 28 日至2016年 7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116号鼎泰公寓4单元13-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0 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寄方式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琳苑 联系电话:023-67152765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传真:023-61883621/023-6181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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