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行 业 |
|
|
|
 |
企业展示 |
|
|
 |
广告 |
|
|
|
项目名称: |
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医院肺功能测试系统招标公告
|
项目所在地区: |
江苏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医疗保健|网络通讯|机械机电 |
发布日期: |
|
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医院肺功能测试系统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医院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肺功能测试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肺功能测试系统 标书编号: ZZC2016-G086 采购预算: 40 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医院申请购置的肺功能测试系统 1 套,具体要求见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不包括其他类型的企业); 2 、 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 3 、 投标人的投报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4 、 投标人为此产品的经销商的,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 ( 1 )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 2 )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次采购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 8 : 30 至 11 : 00, 下午 1 : 00 至 5 : 00, 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2016 年 7 月 1 日下 午 5 : 00 (节假日除外) 。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答疑时间: 2016 年 7 月 4 日上午 9 : 30 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5 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A 区 221 室) 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 U 盘。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16 年 7 月 20 日下午 1 : 00-2 : 00 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6 年 7 月 20 日下午 2 : 00 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5 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A 区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沈东、朱伟、陶宏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6 年 7 月 20 日下午 2 : 00 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5 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A 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5 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A 区 221 室) 邮编: 215600 联系人:沈东、朱伟、陶宏 联系电话: 0512-58915387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宏举 咨询电话: 0512-58771139-2209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 1 份 副本份数: 2 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肆仟元 整(¥ 4000 元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号: 80100000163368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