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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开发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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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江苏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网络通讯|办公设备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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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S20160616001 1. 响应条件 本采购项目开发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采购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馆。项目资金来源:政府预算。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实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招标范围: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加工以及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 2.2服务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馆; 2.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0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 3.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响应单位具备中国档案学会批准发布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定点企业资格; 3.3、响应单位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其业务范围中具有数字化加工或者档案扫描项目; 3.4、响应单位需提供参与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名单(工作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无犯罪记录,为所在档案服务机构正式人员(参与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3.5、响应单位自2013年6月以来未发生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无非法获取或非法持有档案及档案复制件、国家秘密载体等行为承诺书; 3.6、响应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7、响应单位具有本项目所必需的扫描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没有任何产权、经济等纠纷的数字化加工管理平台;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4.1、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加盖公章); 4.2、响应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4.3、响应单位具备中国档案学会批准发布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定点企业资格证书; 4.4、响应单位拟派参与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名单、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4.5、响应单位2013年6月以来未发生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无非法获取或非法持有档案及档案复制件、国家秘密载体等行为承诺书; 4.6、具有本项目所必需的扫描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没有任何产权、经济等纠纷的数字化加工管理平台的承诺书。 特别提醒:请各响应单位按以上要求携带所有资格审查材料供评审小组审查。因携带材料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响应单位承担。如发现响应单位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响应单位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谈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并由该响应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 磋商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6. 响应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 6.2获取方式: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 开标室(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馆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开发区鑫湖国贸2号楼1042室 邮 编: 226006 联 系 人:陈信杰 电 话:15190868633 传 真: 0513—8116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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