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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河曲县公安局警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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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山西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安全防护|机械机电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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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公安局警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河曲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河曲县公安局警用设备项目进行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HQCG-2016-JZ022 二、项目名称:河曲县公安局警用设备项目 三、采购内容: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 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项目需求 1 UVR-III全光谱数码取证系统 套 1 详见技术参数及要求。 2 一体化足迹仪 套 1 3 360圆柱体展平仪 套 1 4 便携式502柜 套 1 2、采购说明: 采购金额:34万元。 采购范围包括:供应、配送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地点:河曲县公安局 四、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7、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许可范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生产或经营相应产品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4、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投标人包括委托代理人在内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5、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均需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经审查合格登记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六、业务接待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0日止 七、开标时间:2016年6月22日下午3: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开标地点:河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河曲县政务大厅四楼)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曲县公安局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3835034050 采购代理机构: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350-6188789 联系地址:河曲县财政局办公室 邮编:03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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