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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停车场专项债券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城市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选择停车场专项债券主承销商项目(二次) 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阜阳市城市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选择停车场专项债券主承销商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FGGJ-GC2016-125号 1.3 招标人:阜阳市城市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4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投资规模:停车场专项债券约15亿 2.2 招标范围:主承销阜阳市城市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专项债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企业债券主承销业务资格,并且有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3.6熟悉企业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拥有熟悉相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发行企业债券成功案例的经验,并具备会计、法律相关业务知识; 3.7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1项10个亿以上在全国发行企业债券作为主承销商的成功业绩清单(提供国家有关审批机构批复文件或主承销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6 年 6 月 12 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07 月 0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二 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市城市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 0558-2629997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天瑞名城B区23#楼602室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13385695382 电子邮件:246327360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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