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资金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资金项目,项目业主为原阳县人民检察院,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 符合相关条件的 投标人 参加投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资金项目 2.2 项目地点:原阳县境内 2.3 招标范围分: 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内容为:涉密网信息安全风险预警系统、卷宗制作及律师阅卷设备、现场取证一体化设备、阅卷室视频监控设备、全制式基站信息采集仪、回溯分析系统、相机、执法记录仪等(详见招标文件)。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已落实 2.5 计划交货期: 15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3.6、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需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及文件 发放 时间:2016年 6 月 8 日---2016年6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 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 4.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壹 份,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壹 份。 注: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7 月 1 日9时00分整 (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二楼第 一 开标室(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 6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 招标人: 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马成电 话: 13839075008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人:孙先生电 话:0373-7585572 8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原阳县交管办:0373-7585256 原阳县财政局:0373-7588050原阳县审计局:0373-7586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