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2016年果蔬热风烘干房及冷藏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拜城县2016年果蔬热风烘干房及冷藏库建设项目已经新农初【201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林业发展资金、自治区农机购置补助资金、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农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拜城县农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彩钢厂房组装,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培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建设项目分别位于拜城县克孜尔乡、赛里木镇、康其乡、米吉克乡。实施前的道路、场地、地坪、基础、电力等基础设施由农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完成。招标内容为彩钢厂房组装、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培训。此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建设冷藏库12座;第二标段:建设热风烘干房43座;(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生产、配套、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制造商,并且热风烘干房、冷藏库产品取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须通过自治区农科院农产品储藏加工研究院审核并获得其出具的书面意见书,须在自治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并获得其出具的备案通知书。同时有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承包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的企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不需携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自治区农科院农产品储藏加工研究院出具的书面意见书、自治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备案通知书;冷藏库设备的型号、品牌及技术参数;提交房、库体及设备安装图;相应设施、设备的技术参数及标准;企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承包过相同或类似业绩(携带已建的类似工程图纸)及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 年6月8日至12日,每天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全统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市南大街7号全统大厦二楼)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拜城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全统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 地 址:拜城县解放路49号 地 址:阿克苏市南大街7号 联系人:杜 鹏 联系人:伍 超 敬秀琴 电 话:13899259186 电 话:0997-2201281 220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