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师范大学能源与环境催化研究所同步热分析质谱联用仪采购公告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沈阳师范大学委托,对沈阳师范大学能源与环境催化研究所同步热分析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60401110)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一、采购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01 同步热分析-质谱联用仪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830000元。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6月3日起至2016年6月11日止(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领取文件其他说明:供应商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年6月12日北京时间9:30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沈阳师范大学 地 址: 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 项目联 系 人: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项目联系人: 鲍女士 联系电话: 024-86803737 传 真: 024-86803737 开 户 行: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 号: 20007049950000000018 邮箱地址: liaoningshangyu@126.com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