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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乡宁县人民医院乡宁县新医院射线机房防护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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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山西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建筑|医疗保健|机械机电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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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人民医院乡宁县新医院射线机房防护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乡宁县人民医院委托关于乡宁县新医院射线机房防护配套工程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CJS【2016】-011 二、项目名称:乡宁县新医院射线机房防护配套工程 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本此招标共1包: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工期:25天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所投产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单》(附射线防护产品检测报告); 6、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须持有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代理人须持有所属企业正式职工的有效证明(聘用合同等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二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投标单位报名时必须递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 ①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②招标公告③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④委托人委托书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原件⑧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原件。 查询联系:乡宁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联系人:闫主任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05月27日-2016年06月02日 08:30-11:30,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 3、地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2016年6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多功能329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乡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城内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57-603337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57-6713331 传真:0357-3388066 邮编:041000 E--mail:hclffgs6713331@163.com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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