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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临汾市中医医院CT、DR机房防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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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
山西省 |
项目所属类别: |
推荐公告 |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建筑|医疗保健|机械机电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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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中医医院CT、DR机房防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临汾市中医医院委托,就临汾市中医医院CT、DR机房防护工程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HCJSF【2016】-065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中医医院CT、DR机房防护工程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期:15天 4、施工地点:临汾市中医医院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价人必须具有卫生部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监测中心出具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单》,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 9、报价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10、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 3、企业资质原件及检测报告; 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5、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8、代理人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须为本项目建造师)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05月24日-2016年05月30日 08:30-11:30,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3、地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1、2016年5月3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第1开标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仪式。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中医医院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西路47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357-678812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357-6713331 传真:0357-3388066 邮编:041000 E--mail:hclffgs6713331@163.com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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