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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国保取证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QSDZB-DX2016032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国保取证装备采购项目 三、谈判内容:取证装备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45万元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所投产品(网络信息查询系统、高灵敏度拾音器)如不是自己生产的,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 供应商须提供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 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从 2016 年 5 月 23 日起至 2016 年 5 月 25 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D-32BF)领取谈判文件。 2. 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产品授权书、(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5 月 30 日上午 10:30 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 3056 开标室(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 八、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 2016 年 5 月 30 日上午 10:30 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 3056 开标室(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 九、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黄惠芬 电 话:027-85393872 代理机构: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保平 电 话:027-87137368 监督机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盛冬燕 电 话:027-67880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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